合肥
切换分站
免费发布信息
    合肥社保代理,合肥社保代缴,用人单位不应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
    分享  | 2020-06-09 10:45:52发布 信息编号:1596779
  • 置顶
  • 收藏  |
  • 删除  |
  • 修改  |
  • 举报  |
合肥社保代理,合肥社保代缴,用人单位不应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
  • 合肥社保代理,合肥社保代缴,用人单位不应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
  • 地址:庐阳区 逍遥津街道 113.67.224.*
    • Q Q:1250216152QQ在线交谈
    • 联系人:魏经理
    • 电话:1341116****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
      • 便民网提醒您:让你提前汇款,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,均有骗子嫌疑,不要轻易相信。
  • 信息详情
关键词:合肥社保代理,合肥社保代缴,代买合肥社保,合肥职工社保代理,合肥办事处社保代理,合肥分公司社保代理,合肥分支机构社保代理,合肥个体户社保代理服务。
用人单位不应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
案情简介
李某于2017年2月入职B公司,从事品牌招商工作。2019年8月,李某感觉身体不适,去医院检查,发现已怀孕1个多月。2019年11月,公司人事得知李某怀孕后以不适应岗位将李某辞退。随后,李某将B公司诉至劳动仲裁委,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000元。经审理,劳动仲裁委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,裁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赔偿金20000元。
案件解析
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“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为由,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。”女职工在孕期的,用人单位不得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但是如果女职工存在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,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,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除此之外,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,属于违法解除。此时,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,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;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。
我司简介:
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,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及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,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《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》。 
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、人才租赁劳务派遣、业务外包、社保及公积金代缴、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。截止到目前,骏伯已为数千家大、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,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。 
全国300多个城市:陆续建立了以广州、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,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,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。 
社保代理及咨询服务联系方式:
联系人:魏经理
手机/微信:13411160517
QQ:1250216152
热线:020-38023598-8302  
地址: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7号新鸿安大厦第14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合肥便民网看到的,谢谢!

合肥社保代理,合肥社保代缴,用人单位不应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

  • 您可能感兴趣
查看更多
    温馨提示: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,真实性、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请仔细甄别。